中国农学会关于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
日期:2021-01-12来源:人才评价处
学会各分支机构、会员单位,省级农学会:
根据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》(科协办发组字〔2021〕2号,以下简称《推选通知》,可从中国科协网站http://www.cast.org.cn下载)要求,为做好中国农学会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(以下简称“两院”)院士候选人工作,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工作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选要求
请严格按照中国科协《推选通知》要求,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组建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且与被推选人同一学科(专业)的3名或以上专家组成的推选专家组,经推选专家组评议确定本学科(专业)推选人选,明确推选意见并在《同行专家评议表》上签名。
各推选机构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,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,宁缺毋滥。被推荐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,请参照中国科协《推选通知》。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(提名)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(有关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)推荐(提名)。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、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,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。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,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、云南、广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西藏、新疆、内蒙古9个省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(含)以上的专家的推选,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,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、行业、地区专家的推选。
具有推选资格的机构为学会各分支机构、会员单位和省级农学会。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受理本人申请。
二、报送材料
(一)推选工作材料
1.推选机构推荐函1份,注明推选程序、被推选人姓名和数量、推选专家组名单(姓名、工作单位、专技职务、)等。
2.《中国农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一览表》(附件)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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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中国科协《推选通知》“五(二)候选人材料”要求,分别报送推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、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的纸质件及电子文件。
(三)报送材料要求
1.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应由推选机构报送,谢绝被推选人本人报送材料。材料需完整报送,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。
2.请于2021年2月7日前报送材料;以快递方式邮寄的,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,并请同时电话告知。
联系单位:中国农学会人才评价处
联 系 人:周 珂 杨 莉 周雪松
联系电话:010-59194210,59194266,59194211(传真)
电子邮件:rcpjc@126.com
附件:中国农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一览表.xls
中国农学会
2021年1月11日
附件: